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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连州市水晶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土地流转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4-21 18:02:51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及《连州市水晶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修订版)》等文件精神, 连州市水晶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土地流转补助项目”拟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5万元。通过土地流转补助,鼓励实施主体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增强农民增收致富能力。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土地流转补助对象

承担2021年连州市水晶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二、土地流转补助条件

(一)补助对象必须是2021年连州市水晶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不得为个人)。

(二)土地流转补助期限: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

(三)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水晶梨产业的种植、生产。

三、土地流转补助标准

土地流转补助标准为:

1.实施主体提供合法合规的租地合同,经审核后根据各实施主体和农户土地流转租金总额的总量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助。

2.土地流转补助资金安排:按有效申报并经审核确定安排土地流转补助资金,5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完毕即止。

四、土地流转补助申报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土地流转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土地流转租金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清远市连州市水晶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土地流转补助项目申报表》(附件1)。

(六)《承诺书》(附件2)

上述资料第(一)至(四)项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日期:2025年4月21日起至2025年5月9日。

(二)所有申报材料需在2025年5月9日前交至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

(三)请连州市水晶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内符合要求的申报主体积极申报,并填写《清远市连州市水晶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土地流转补助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申报资料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电子版发送到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邮箱(lzfzgh@126.com)。


附件:

附件1:清远市连州市水晶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土地流转补助项目申报表.xls

附件2:承诺书.doc




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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